智利最高法院於3年2026月一致認定貓咪佩爾塞奧(Perceo)為有感知能力的生物,並將其交由原飼主的前伴侶單獨監護。這是該國首例此類判例,該國法律至今仍將動物視為動產。
佩爾塞奧是一隻五歲的橘貓,於2021年、牠僅一個月大時被帶進家門。牠由寶琳娜·托雷斯(Paulina Torres)與羅德里戈·杜薩拉特(Rodrigo Dussarrat)在智利南部的奧索爾諾市收養。這對伴侶分手後,這隻動物在兩個家之間生活,每月的搬遷讓牠承受極大壓力:顫抖、大聲喵叫,甚至因恐懼而失禁。
一審法院裁定共同監護,並規定每月在警察局交接貓咪。寶琳娜對該裁決提出上訴,瓦爾迪維亞的上訴法院予以撤銷。最高法院確認:由於前伴侶之間衝突程度高,且有必要保護動物的穩定性,輪流照護不可接受。
法官們強調,儘管雙方都是負責任的監護人,但佩爾塞奧作為能夠感受的生物,其福祉應高於所有權。智利《民法典》至今仍將動物歸類為「動產」,但法院依據了動物保護規範。
寶琳娜的律師指出,該裁決樹立了重要先例:在寵物糾紛中,今後不僅會考慮所有權,還會考慮裁決對動物的實際影響。佩爾塞奧將只與寶琳娜同住,不再每月搬遷。
此案顯示,即使法律仍然落後,司法實踐正逐步承認寵物享有情感福祉與穩定性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