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斯大黎加,外國駕照駕駛的三個月嚴格規定不再適用。現在,期限僅取決於移民官員在護照上蓋的章,對許多遊客而言,這可長達 180 天。
這項變更早在 2024 年五月,在《道路交通法》第 91 條修正後即已生效。然而,兩年多過去,網路上仍流傳著過時的三個月限制資訊。實務規則很簡單:查看入境章上的日期——這正是決定合法駕駛期限的依據。
先前,最長旅遊停留期限已於 2023 年九月延長至 180 天,但這並非自動保證。邊境官員會個別決定,許多人僅獲得 90 天或更短。現在,外國駕照的有效期恰好等同於獲准停留的期限。
這項改革也簡化了計畫長期居留者的生活。過去,要換發哥斯大黎加駕照,必須證明連續居留至少三個月又一天。任何短暫出國都會重新計算,頻繁出境的僑民因此陷入困境。現在,一旦取得居留身分或提出申請,即可立即開始換照程序。
對於想租用摩托車或速克達的遊客,現在有更明確的類別規定。持 B-1 類以上的外國駕照,僅允許在次要道路駕駛排氣量不超過 125 立方公分的摩托車。電動及混合動力車型則限制為 11 千瓦。更大馬力的車輛需要相應的駕照類別。
實際要求維持不變:有效且無損壞的外國駕照、體檢證明、移民身分證明,以及無未繳罰款。換照程序需向道路教育管理局預約辦理,無需筆試或路考。完成的駕照在 Banco de Costa Rica 印製,效期三年。
旅客應在出發前查詢最新規定,而非依賴舊版旅遊指南。護照上的入境章現在同時決定停留期限與駕駛權利——這簡化了規劃,但需注意邊境的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