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8日週一,西班牙法院傳出最新裁決,判定稅務機關須向哥倫比亞籍歌手夏奇拉(Shakira)退還超過5,500萬歐元(約6,400萬美元),該筆款額為先前針對其2011年度稅務爭議所不當徵收的稅款。
法院於判詞中指出,當局未能證明夏奇拉於2011年間具備西班牙稅務居民身分,故先前追加的稅金與罰鍰皆屬無據。這筆退款總額涵蓋約2,400萬歐元的所得稅、近2,500萬歐元的罰金及累計利息,致使最終返還總額一舉超過6,000萬歐元。
這位曾定居於巴塞隆納的知名藝人,過去幾年來深陷逃稅疑雲,此案不僅引發全球媒體高度關注且法律程序纏訟多年。歌手代表強調,夏奇拉一向恪守稅務法規,並對此次法院作出的公正判決表示歡迎。
此一事件凸顯了法律與稅務透明度對於公眾人物日益提升的重要性,並可能影響未來類似案件的處理方式,展現出即便面對陳年糾紛,若指控被認定為非法,國家仍負有退還巨額款項之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