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中国即将完成历时多年的国家生物多样性分类体系建设。这一创新性文件涵盖了植物和动物,并将成为统一的《生态法典》的一部分,该法典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立法,整合了三十多项原有环境法律,并将于8月15日生效。在这些看似枯燥的数字背后,隐藏着一项大胆的尝试:将金融工具转化为拯救大自然的杠杆,把对生态系统的保护直接融入银行体系。
试点项目已在26个省市进行测试。其逻辑很简单:银行获得明确的标准,能够区分“有利于生物多样性”的项目和其投资组合中的其他项目。这些项目包括可持续林业、湿地恢复、有机农业以及工程解决方案——例如建造既可作为人工鱼礁又可为海洋动物提供栖息地的海上太阳能发电站。每个项目都根据两到三个可衡量指标进行评估,这使得金融家无需具备生态学博士学位也能做出决策。
植树造林工作受到了特别关注。新的《森林和草原五年规划》(2026-2030年)设定了宏伟目标:到期末将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5.8%,并将森林蓄积量增至224亿立方米。与此同时,还针对165种濒危植物和动物——从稀有兰花到东北豹——引入了早期预警系统。生物多样性分类体系为这种保护工作赋予了金融权重:那些切实增加受保护物种数量和栖息地面积的实体将获得低利率贷款。
长江流经的湖北省,展示了这一机制在实践中如何运作。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末,湖北省已发放的“生物多样性”贷款总额达到2260亿元人民币,在短短半年内实现了惊人的31%增长。这些资金被用于秭归柑橘园的化学废弃物减排,以及十堰市首个获得国际标准认证的可持续林业贷款项目。这些项目不仅关乎土壤和水资源,更支撑着整个生物群落,数千种昆虫、鸟类和哺乳动物的生存都依赖于此。
中国已经通过绿色债券的实践,证明了金融分类体系的可行性。2015年目录推出后,中国金融机构在次年便成为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领域的领导者——这一工具现在正被数十个国家效仿。如今,同样的机制正在被应用于生物多样性领域。曾于2014年至2017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现任可持续金融研究院院长的马骏认为,在自愿适用期之后,该分类体系可能成为所有信贷机构的强制性报告要求。届时,银行之间“绿色”和“生物多样性”指标的比较将催生强大的内部动力,促进各银行在生态责任方面的竞争。
纳入该分类体系的统一《生态法典》,简化了金融系统所有参与者的规则——从大型国有银行到小型区域性信贷机构。过去分散的法律和部门指令如同“打补丁”,而现在则出现了一个逻辑严密的单一系统,其中经济利益与自然保护直接挂钩。这不仅仅是一场普通的官僚改革,更是对经济激励机制基础的彻底重塑。
当银行开始不仅追踪利润,还追踪其投资组合中受保护物种的数量时,环境保护将不再是环保主义者和慈善组织的专属事业。它将成为财务规划中常规、例行的一部分,其重要性不亚于计算利差或评估信贷风险。届时,对地球的关怀将从例外变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