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透過新法令優先發展再生能源研發,激勵綠色氫能和儲能項目

越南,3月3日:一項新的政府法令優先發展風能和太陽能領域的研發,自3月3日起生效。該法令優先考慮與國家電網相連的、具有綜合儲能系統的再生能源項目,並在用電高峰時段調動這些項目,但不包括自產自用的電力。政府將優先發展太陽能電池板、風力渦輪機和電力轉換設備的科學技術項目。 根據《電力法》,使用100%綠色氫、綠色氨或其混合物,並向國家電網供電的新能源項目有資格獲得激勵。這些激勵包括在基礎設施建設期間(自建設開始起最多三年)免徵海域使用費,以及在隨後的九年內減免50%的費用。在基礎設施建設期間(同樣不超過自建設開始起三年),還免徵土地使用費和土地租賃費。免稅期結束後,將根據相關的投資和土地法規進行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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