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IMO)已建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框架,旨在減少船舶的溫室氣體(GHG)排放,目標是在2050年左右實現淨零排放。該框架在2025年4月的MEPC 83會議期間獲得批准,結合了強制性排放限制和溫室氣體定價機制,這在全球範圍內尚屬首次。這些措施計劃於2025年10月正式通過,並於2027年強制執行,適用於總噸位超過5000噸的大型遠洋船舶,這些船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佔航運總量的85%。 該框架包含在《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RPOL)附則VI中,引入了新的燃料標準和全球定價機制。排放量超過閾值的船舶可以通過盈餘單位或向國際海事組織淨零基金付款進行補償。該基金支持零排放燃料項目和發展中國家。這旨在實現2023年國際海事組織戰略氣候目標,並促進可持續的海事實踐。
國際海事組織批准2027年前實現航運淨零排放框架
Edited by: Aurelia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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