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已成為第12個限制流動馬戲團和表演中使用野生動物的州。州長鮑勃·弗格森於4月22日簽署了參議院第5065號法案,該法案將於7月下旬生效。
新法律禁止在流動表演中使用大象、熊、野貓和非人類靈長類動物。這項立法旨在防止對動物的不人道待遇,這些動物經常遭受狹窄的條件和被迫表演。
該法案保護象科、貓科(不包括家貓)和熊科動物,以及所有非人類靈長類動物。新法律不適用於動物園等永久性設施。
違反該法律者可能面臨高達5,000美元的罰款和最長364天的監禁。喬丹世界馬戲團等流動馬戲團經常在華盛頓州演出,該馬戲團有動物逃脫的歷史。
動物權利組織讚揚了該法案,強調了與流動動物表演相關的安全問題和不人道條件。他們強調了動物逃脫並造成傷害的案例,強調了加強保護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