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大黎加正在審議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案,編號為 N.° 24.482,旨在承認動物是具有感知能力的生物,能夠體驗疼痛、快樂和其他情緒。動物權利組織和哥斯大黎加獸醫學院於 4 月 8 日向立法議會環境委員會提交了他們對該法案的立場。
感知能力的認可: 該法案規定,動物具有感受能力,必須受到尊重和保護,將其定義為具有神經系統以及身心敏感性的生物。
伴侶動物的保護: 該法案禁止沒收伴侶動物,並制定措施以保證其在臨時或永久監護情況下的福祉,確保它們受到尊重,並保護它們與家庭的情感聯繫。
規範行為: 該法案禁止使用殘酷的方法捕獲和控制動物,並加強對生產物種屠宰的監管。它還規範了圈養動物的展覽,禁止可能導致它們遭受痛苦的條件。
行政和司法措施: 涉及動物的行政和司法決定必須考慮它們的感受能力,並確保對它們的保護。
遺囑和監護: 該法案規範了在主人去世的情況下對家養動物的監護,優先考慮近親或授權的保護實體。
展覽和拍攝: 該項目規範了動物被拍攝的條件,確保它們不受傷害,並且影片具有教育價值。
這項倡議代表著朝著更富有同情心的社會邁出的重要一步,並建立在哥斯大黎加現有的動物保護法律框架之上,包括《動物福利法》和《刑法》的修正案,這些修正案將虐待和殘害動物定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