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西亞稅務總局提醒租賃公司和汽車租賃公司,汽車稅繳款截止日期為2025年5月5日[11]。
此截止日期適用於用於租賃的車輛以及根據租賃或Ijara合同購買的車輛[11]。敦促納稅人按時繳納稅款,以避免罰款[11]。
延誤少於六個月的,處以50%的附加費。延誤超過六個月的,罰款增加到初始金額的100%[11]。可以在財政部門或通過jibaya.tn在線支付[11, 9]。
稅務總局強調,此操作是稅務服務現代化和數位化的一部分[11]。鼓勵納稅人遵守法律規定的期限,以避免受到制裁[11]。
來源:稅務總局;jibaya.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