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因違反數位市場法對蘋果處以 5 億歐元罰款,對 Meta 處以 2 億歐元罰款

Edited by: Olga Sukhina

歐盟委員會已對蘋果處以 5 億歐元罰款,對 Meta 處以 2 億歐元罰款,原因是它們違反了《數位市場法》(DMA)。DMA 於 2024 年生效,旨在監管大型科技公司(稱為「守門人」),以確保數位市場的公平競爭。

蘋果公司受到處罰的原因是,它阻止應用程式開發商告知用戶在 App Store 之外的其他購買選項,歐盟認為這種做法是反向操縱。Meta 公司的罰款源於其「同意或付費」模式,用戶必須同意個人化廣告,否則就必須付費才能使用無廣告版本的 Facebook 和 Instagram。歐盟認為,這種模式沒有為用戶提供關於其數據的真正選擇。

這兩家公司有 60 天的時間來遵守歐盟委員會的命令,否則將面臨進一步的處罰。蘋果和 Meta 都表示打算對這些決定提出上訴。歐盟目前正在評估 Meta 在 2024 年 11 月為遵守該法規而進行的變更。歐盟委員會還結束了一項關於蘋果公司遵守 DMA 關於瀏覽器和預設應用程式規則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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