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修改了簽證規定,將面試豁免的期限從 48 個月縮短至 12 個月。 這一變更主要影響非移民簽證持有人,包括持有 H-1B 工作簽證和 B1/B2 旅遊簽證的人員,他們現在可能需要親自參加續簽面試。 雖然某些類別的人員,如外交官和政府官員(A-1、A-2、G-1、G-2、G-3 和 G-4 簽證),可能有資格獲得面試豁免,但大多數旅客將面臨更複雜的續簽流程。 要獲得豁免資格,申請人必須在其國籍或居住國提出申請,之前沒有被拒簽過(除非已被克服或放棄),並且沒有表現出任何潛在的不合格情況。 預計這一政策變更將增加等待時間,並可能擾亂許多人的旅行計劃,特別是那些之前依賴於簡化續簽流程的人。 建議旅客查看最新要求並據此進行規劃,以避免延誤。
美國簽證規則變更:面試豁免縮短至 12 個月,影響旅客和專業人士
编辑者: Елен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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