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通过新法令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研发,激励绿色氢能和储能项目

越南,3月3日:一项新的政府法令优先发展风能和太阳能领域的研发,自3月3日起生效。该法令优先考虑与国家电网相连的、具有综合储能系统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并在用电高峰时段调动这些项目,但不包括自产自用的电力。政府将优先发展太阳能电池板、风力涡轮机和电力转换设备的科学技术项目。 根据《电力法》,使用100%绿色氢、绿色氨或其混合物,并向国家电网供电的新能源项目有资格获得激励。这些激励包括在基础设施建设期间(自建设开始起最多三年)免征海域使用费,以及在随后的九年内减免50%的费用。在基础设施建设期间(同样不超过自建设开始起三年),还免征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赁费。免税期结束后,将根据相关的投资和土地法规进行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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