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于2024年6月推出了3%的数字服务税(DST)。这项税收针对大型科技公司,包括亚马逊、谷歌和Meta。
DST适用于外国和国内公司。这些公司必须拥有超过7.5亿欧元的年全球收入,以及超过2000万加元的加拿大数字服务收入。
该税收具有追溯效力,追溯至2022年1月1日,首次付款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美国政府反对加拿大的DST,声称其不公平地针对美国公司。唐纳德·特朗普总统宣布计划作为回应对加拿大征收关税。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2024年8月要求根据USMCA与加拿大进行磋商。USTR认为DST违反了USMCA的规定。
截至2025年6月18日,DST仍然有效,首次付款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加拿大和美国之间正在进行持续的讨论,以解决贸易紧张局势。
DST可能每年给美国公司造成约23亿美元的损失。这可能导致加拿大消费者面临更高的价格,并影响美国公司在加拿大的运营。
数字服务税收和国际贸易关系的未来,很可能受到正在进行的贸易谈判和潜在报复措施结果的影响。